时间:2023-1-1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12月30日,北京市教委等九部门制定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正式公布。

文件提出:要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学校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大力精简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列出清单,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可以对中层行政领导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可通过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由学校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要强化评价导向作用,严禁区教委和教研部门以考试成绩对学校排名,严禁学校以考试、测试、监测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排名或变相排名,坚决杜绝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健全绩效工资激励机制,突出绩效考核,重在拉开差距,激励有作为、肯担当的干部教师,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承担课后服务及教育综合改革等任务的教师倾斜;健全和完善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疗休养制度,重点向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

具体还有哪些内容呢?小编来帮大家划个重点↓↓↓

以下为:《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全文: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总体部署,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政策要求,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学校管理的问题导向,坚持办学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保障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的内在动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促进首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首都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提供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为建成理念先进、体系完备、质量优良、环境优越、保障有力的首都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1.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支持学校结合办学理念、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不断丰富课程资源,自主开发实施特色校本课程,增强学生对课程的选择权、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对于学科间关联性较强的学习内容,可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鼓励教师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注重因材施教,发展每一名学生优势潜能,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凸显学生主体地位,以学生发展为本设计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激发学习兴趣,为学生留出充分思考和表达的时间和空间,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构建研训一体的研修活动体系和机制,整合利用校内校外、线上线下丰富的研修资源,整体提升研训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自主实施教学评价,加强教学方法、教学评估、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评估的研究,促进有效教学、科学学习。严肃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和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大力精简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列出清单,统筹部署开展,严格规范管理,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2.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可以对中层行政领导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学校根据编制有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可通过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完善教师“区管校聘”具体实施办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考虑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照各级各类学校数、在校生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编制统筹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学校依据分配的编制额度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在编制和岗位数量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鼓励各学校积极探索建立校内竞聘,学区(教育集团)内选聘、跨学区(教育集团)选聘等多种形式自主择优聘用教师,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3.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自主申报年度预算,经过严格预算评审后并及时批准下达,由学校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健全和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预算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适时动态调整基础教育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定额标准,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校有效使用、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小学进行捐赠,完善教育捐赠管理,研究由学校自主使用的具体措施,激发办学活力。

三、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

4.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完善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实施细则,研制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加大评价结果的使用力度,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教育经费拨款、对校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推进中小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提高办学质量。严禁区教委和教研部门以考试成绩对学校排名,严禁学校以考试、测试、监测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排名或变相排名,坚决杜绝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

5.强化校内激励作用。学校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注重精神荣誉激励,健全教师荣誉制度,积极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榜样等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教师的突出表现;强化专业发展激励,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定额标准,保障教师参加培训、教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组织教师开展常态化教学研究、集体备课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校级教学研究与指导团队,广泛开展听课、评课、赛课、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质量评价等活动,及时帮助教师诊断改进教育教学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开展校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健全绩效工资激励机制,突出绩效考核,重在拉开差距,激励有作为、肯担当的干部教师,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承担课后服务及教育综合改革等任务的教师倾斜;突出关心爱护激励,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健全和完善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疗休养制度,重点向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建立教师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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