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2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事故一

年10月16日9点05分,严某某驾驶牌号为皖A12***的小型轿车,沿京台高速行驶至京台高速K+m(徽州区岩寺收费站匝道)处时,由于操作不当撞上左边的石墩,造成车辆受损、石墩损坏的交通事故,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二

年10月4日13点09分,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皖J70***的小型轿车,沿京台高速行驶至京台高速K+m(徽州区岩寺收费站匝道)处时,由于操作不当撞上匝道的护栏,造成车辆受损、护栏受损以及乘坐人徐某某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10月22日下午2点多,黄山交广全媒体记者跟随黄山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来到多次发生单方道路交通事故的徽州区岩寺收费站匝道处。在现场看到,施工人员已经对该路段完成了沥青铺设,待凝固后可恢复通行。记者观察发现,铺设沥青之后的部分路面比原路面高出不足1厘米的厚度,脚踩上去,明显感觉到摩擦系数的增加。黄山交警高速三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鲍智勇:“根据近一年多来,路面三个中队的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旦遇到恶劣天气,路面容易湿滑,该匝道较容易发生单方道路交通事故。”经过分析,造成该匝道事故频发的原因如下:1、驾驶员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时,主道上一般时速在80-km/小时,在通过匝道时,驾驶员未能及时减速,还是按照60-80km/小时的速度行驶。而根据规定,匝道的限制行驶速度为40-50km/小时(路口有限速标志),驾驶员遇雨雪雾天,应当降低行驶速度;2、机动车性能存在问题;3、匝道急弯;4、匝道路面经过长期磨损,摩擦系数比较小,一旦遇雨天、雪天,车辆急刹车容易造成车辆打滑的道路交通事故。鲍智勇:“为了防止发生更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我们向高速管理公司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对该路段进行整改,通过增加路面的防滑系数,防止机动车急刹车造成打滑。”日常管理工作中,该大队视天气情况通过采取三级、二级道路交通管制等系列措施,来提醒驾驶员降低行驶速度。“下一步,将与高速管理公司协商增加减速带等方式,通过这些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在雨雪天等特殊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撰稿

黄山交广全媒体记者姚岚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