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等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

2.黄山市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以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园区管委会年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目标任务;

4.适当降低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比例,将担保比例从现行的5%-15%下调至2%-5%;

5.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4人,其中,在编46人,非在编1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新开户单位家,净增单位62家;新开户职工0.96万人,净增职工0.41万人;实缴单位家,实缴职工9.71万人,缴存额17.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1%、4.41%、6.45%。年末,缴存总额.4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81%;缴存余额47.84亿元,同比增长11.4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年,2.6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3.09亿元,同比增长6.2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76%,比上年减少0.14个百分点。年末,提取总额.6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4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7.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11.17%。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11亿元。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7万笔84.25亿元,贷款余额40.8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6.92%、10.15%、4.2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38%,比上年末减少5.8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年,发放异地贷款笔.5万元。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万元。

(四)资金存储: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32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57亿元,1年以上定期0.1亿元,协定存款8.6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5.38%,比上年末减少5.8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98万元,同比下降1.4%。其中,存款利息.3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63万元。

(二)业务支出:年,业务支出.73万元,同比下降6.8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2万元,其他0.62万元。

(三)增值收益:年,增值收益.25万元,同比增长1.81%。增值收益率2.03%,比上年减少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万元。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万元。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年,管理费用支出.05万元,同比增长13.99%。其中,人员(含退休人员)经费.70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奖励资金等),公用经费72.89万元,专项经费.4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万元,逾期率0.0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万元。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08%,国有企业占20.31%,城镇集体企业占1.19%,外商投资企业占1.4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5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2%,灵活就业人员占0.15%,其他占2.08%;中、低收入占98.88%,高收入占1.1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69%,国有企业占12.74%,城镇集体企业占0.48%,外商投资企业占2.8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0.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51%,灵活就业人员占0.44%,其他占1.54%;中、低收入占99.7%,高收入占0.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5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55%,租赁住房占1.9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4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5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3%,高收入占1.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2.1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97%,比上年末减少0.6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22%,90-(含)平方米占71.82%,平方米以上占12.96%。购买新房占62.9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7.0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2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7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17%,30岁-40岁(含)占34.28%,40岁-50岁(含)占23.18%,50岁以上占10.37%;首次申请贷款占78.49%,二次申请贷款占21.51%;中、低收入占99.41%,高收入占0.59%。

(四)住房贡献率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33%,比上年增加1.8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统筹应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及时出台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准予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其中,对我市文旅企业还准予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缓缴和降比期限延长至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应急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二是在企业缓缴期间,对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其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对因受疫情影响的有关人群,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及时推行线上办、预约办、延期办、7×24小时自助服务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业务不断、服务不降。年全市共审批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80家,涉及缓缴职工人,缓缴总额.74万元,其中,文旅企业34家,涉及职工人,缓缴总额.81万元;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87笔.3万元,切实帮扶了缴存企业和职工共克时艰。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和职能未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未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年度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执行时间为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日止。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在5%-12%区间内选择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年度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年黄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元;最低不低于黄山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64元。

恢复差别化利率政策即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调整恢复异地贷款业务,拥有黄山市户籍的市外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符合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条件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将新签楼盘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比例从5%—15%下调至2%—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持续推进“互联网+公积金”,丰富服务渠道,拓展服务内容,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中心门户网等渠道,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差异化和个性化的服务需求,目前已实现了27项住房公积金业务“零跑腿”;贯彻落实国务院“跨省通办”要求,推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及浙闽赣皖四省边际城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在业务大厅设置了“跨省通办”专窗,通过资料代收、业务联办等方式,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有效运转;扩展服务时间,开通节假日预约办,7*24小时服务等。

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自上线运行以来,得到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充分认可,年,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持续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通过各线上渠道实现单位归集业务%可全程网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即时入账、资金零停留;依托住房公积金网厅、皖事通APP等实现住房公积金查询、离退休、离职类销户、购房提取、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打印各类证明,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截止年底,各服务渠道注册用户9.99万人,累计发送短信.9万条;各类查询服务万次;单位归集业务办理4.99万笔、凭证打印7.6万次;个人业务办理0.17万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从网络安全、主机安全、数据安全、安全运维、安全威胁检测、安全服务六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开展系统信息安全建设,提升系统安全防御能力。对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实现长三角地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互认。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区域内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不用再为开具缴存情况证明来回跑,线上就能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开具、注销等。持续完善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建设,新增了网上办理业务事项,便利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一是开展了离职封存半年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线上提取业务;二是持续优化了“皖事通办”平台;三是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年底前实现%的政务数据和60%的社会数据汇聚”的任务要求,完成了住房公积金政务数据资源挂载,推进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四是做好“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对接,完成了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数据信息汇聚对接工作。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单位:1.荣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第五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2.荣获第十三届黄山市级文明单位、市直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优秀单位、市级平安建设优秀单位、市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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