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长荫辞职请求的决定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叶长荫提出辞去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叶长荫的辞职请求,报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年12月30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钧的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年12月30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朱学军的黄山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年12月30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方宏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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