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和黄山区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区将对养犬禁限养区内符合饲养规定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为促进该项工作正常开展,现采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不少于1家犬只强制免疫服务点,欢迎符合条件并有意愿从事犬类免疫工作的服务机构向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2、黄山区建成区范围内或汤口镇沿溪街内有符合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 3、常年有执业兽医在岗服务。 二、申请地点: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三、申报时间:年10月9日—16日 联系人:顾晓青联系 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来源:黄山区政府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