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旅游委员会通报了年度全市A级旅游景区复核结果,对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9家景区做出了处理。通报全文如下: 各区县旅游委(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对全省旅游景区开展复核检查的通知》(皖旅景评[]1号)精神,市旅委对全市列入范围的32家景区(其中16家3A级旅游景区、16家2A级旅游景区)进行了复核检查,根据各区县旅游委(局)报送的各景区复核报告,结合市旅委组织的旅游景区明查和暗访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23家景区予以通过复核(名单附后),对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9家景区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限期整改景区(4家) 1、歙县搁船尖景区(3A)2、歙县上丰花果山景区(2A)3、歙县凤凰湾生态农庄(2A)4、屯溪区龙山寺景区(2A)(二)取消等级景区(5家) 1、黄山区普仁滩景区(3A)2、黟县龙池湾景区(3A)3、屯溪区植物大观园景区(2A)4、休宁县山越民俗风情园景区(2A)5、黄山区民间艺术馆景区(2A)通报称,旅游景区复核是保证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提升景区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希望相关区县旅游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相关景区及时进行整改并对外公告,收回被取消等级景区的A级景区标识牌。如整改工作不力或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将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报。 黄山市旅游委员会 年11月4日(图片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