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年大冶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纪委监委遴选3个一级科员职级职位共8名公务员,具体职位详见《年大冶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科员(相当级别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年11月30日); 应符合在本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起计算;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和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遴选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原参加遴选录用后因个人原因不到单位就职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年度参加过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的选调生或参加过2次考试的公务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12月2日—年12月6日,登陆大冶市政府网站( 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到市纪委监委报名。报名材料包括:(1)《年大冶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加盖公章;(2)编制卡复印件(加盖公章);(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4)诚信承诺书;(5)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6)报考纪检监察岗(一)的,还需提供本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有2年以上执纪执法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后,会同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名额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减少职位计划。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市纪委监委的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市纪委监委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大冶市政府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工作实事公示、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配程度。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对考察对象组织实施体检。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市纪委常委会对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试用人员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分别在大冶市政府网站、市纪委监委及干部所在单位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八)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1、年大冶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年大冶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年大冶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戳原文查看附件及报名入口!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