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流动宣传车在道路上行驶并从事宣传活动,然而有的流动宣传车是未经审批就上路从事宣传活动的,却不知道这是一种违规行为。近日,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就依法处罚了一起电子宣传车未经审批就上路宣传的违规行为。 3月2日上午,一辆未经审批的电子宣传车在我市横江路“龟速”行驶、高分贝“嘶吼”时,被巡逻至该路段的屯溪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随即执法人员要求该车辆关闭电子屏幕,并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周某进行处罚。这也是屯溪区城管执法局今年来对此类违规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下一步,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和查处力度,严查流动宣传车未经审批就上路宣传等违规行为。 屯溪城管提醒:流动宣传车要经过相应程序的审批许可后,才能上路从事宣传活动,具体可拨打-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