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交广全媒体记者从11月9日召开的黄山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商品住房均价保持稳定。 商品房销售保持增长。1-10月全市商品房销售.72万平方米、.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91%、62.71%;其中住宅万平方米、87.01亿元、套,同比分别增长37.26%、70.78%、32.8%。中心城区81.13万平方米、55.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23%、71.32%;其中住宅64.67万平方米、43.65亿元、套,同比分别增长31.12%、71.04%、32.81%。 市场供应增幅较大。1-10月全市批准预售面积.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66%,其中住宅.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19%。中心城区68.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99%,其中住宅5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4.96%。 商品住房均价总体保持稳定。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元/平方米,同比增长8.55%,环比下降0.48%。中心城区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1.41%,环比增长3.13%。各区县价格水平不平衡,最高为中心城区的元/平方米,最低为祁门县的元/平方米。 存量房交易有大幅增长。1-10月全市二手房销售面积88.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12%。中心城区59.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4.83%。 据了解,为做好当前“控房价”工作,防止房价涨幅过大,当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均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住建、房管部门,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科学合理定价。预售价格经备案后,同一项目、同类房屋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统一部署,在11月底之前,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市房管部门联合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检查,重点查处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捆绑消费、捂盘惜售、为交易当事人规避交易税费签订不同价款合同提供便利以及其他违反相关销售管理法律法规等九种行为,整顿和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针对当前商品住宅库存量较少,去化周期较短的问题,我市当前合理增加居住用地和住房供应,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进度。预计四季度,中心城区还将推出商品住房26余万平方米、多套,将有利于进一步缓解市场供应压力,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对稳定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撰稿黄山交广全媒体记者江珊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