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安晚报安徽网消息: 11月24日下午,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两个涉及高中学生的重量级的《办法》,其中,一个是关于《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办法》将从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同时,《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也出台,从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中开始试行,年秋季正式实施。这一办法的实施,是作为高校选拔人才的重要参考。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年起,高等学校在安徽招生章程中应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 从《办法》中可以看出,安徽年入学的高中生将不分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合格性考试设置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等级性考试设置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学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每个科目每生只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一次。 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