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黄山风景区交通局原局长方文广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文广获刑4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3万元。 (网络配图) 据了解,方文广系黄山风景区交通局原局长。年至年在任局长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或索取项目工程承建商的贿赂现金、购物卡、物品等,共计价值93.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后,方文广被扣押在案的“帝舵”牌手表一块,“福特蒙迪欧”轿车一辆及被告人方文广已退出的涉案赃款人民币元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文广受贿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