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个月来,国人对黄山市是否要改名的问题议论纷纷。反对改名的说:“徽”改“黄”是打黄山牌的“成果”,当年“徽”改“黄”“有合理性”,黄山名气大,黄山市市名不能改;忧虑改名的说:现在如果改市名,经济成本吓死人,这是不干实事、不顾民生的瞎折腾;担心改名的说:这是搞徽、黄分治的图谋,黄山市不能改名。连中央台节目主持张羽也说:地名无关对错,弄不好改名会成为糟蹋钱、瞎折腾,不如务实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其实所有这些激动和议论,都首先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 今年年初,国务院依法治国理政,按照习总书记“敬畏文物”、“不忘本来”的重要指示,下发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3月22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在北京召开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名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地名普查组发〔〕1号)文件的部署,开展地名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地方开展地名普查,保护地名文化,清理整治“大、洋、怪、重”,规范地名,明年6月以前要完成整治。这一重大举措,立足于国家的长治久安,针对的是多年来以经济主导地名更改、不依法而随意更改地名造成的地名乱象,为的是切实保护地名文化遗产。这是关心百姓最基本民生的实事、好事,充分反映了民心民意。 清理整治地名的“大、洋、怪、重”,依法规范地名,依的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有关地名管理的现行法规。国务院关于地名管理的现行法规,其中有明确规定,行政区划名称“不得重名”;“不以著名的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域专名;自然地理实体的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亦不以其名称作本行政区域专名。”对照法规,我市“黄山市”、“黄山区”、“黄山风景区”,行政区划名和山名三处重名,市名、区名又违背“不以著名的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作为行政区域专名”的法规,是双重违规。属于这次地名清理整治的“大、洋、怪、重”之列。依法治国理政,凡违背“不得”、“不以”的行政区划名,都应该依法纠错纠偏,都应该是不能商量的,不能打折扣的,不能拖延的。“黄山”二字不能作为行政区划专名。“黄山市”、“黄山区”“不得重名”,必须依法改名,“黄山”只能是作为黄山的专属名称,“黄山”之名只能冠在黄山头上。 这次地名清理整治伊始,因为徽州、徽之黄山太出名了,因为几十年来我市地名重名混乱全国闻名,常被批评,因为徽州复名的民意地火滔滔汹涌,经《人民日报》一点名,“黄山市”改名问题就一下子首当其冲,人们都瞪眼看着:象这样双重违规的行政区划名,都三十年了,究竟能不能在这次国务院地名清理整治中得到纠改,依法治国能不能得到真正落实。“黄山市”改名,于是就成了影响全国的出名个例。“榜样的力量”不可小觑,其象征意义众人注目。 这就是我市所面临的重要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地方政府、人大政协、有关当事者和决策者,肯定会在这一重要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面前,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肯定能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凝聚智慧,按照习主席、党中央的精神,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立足国家发展战略,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百姓最基本的民生,尽职尽责,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现行法规,遵照中央部署,清理整治,纠错纠偏,尽快作出决断,呈送改名报告。作为市民,对“黄山市”改名这样直接关系切身利益的大事关心议论,是好事情。中央还号召“要搞好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和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呢!至于市民表达各种不同意见,更属正常。然而,我觉得“黄山市”改名问题,并不是谁说“要不要改”“赞不赞成改”的问题,谁说了都不算,法最大。这是该不该依法清理整治的问题。这里无关“黄山”名称的褒贬,不涉“黄山”名称好不好的评判。徽之“黄山”是我们最值得宝爱的国之品牌。只是法有明文,不能用“著名山脉”作行政区划名,“黄山市”改名,是依法纠偏。作为市民,都应该拥护国务院依法治国理政的重大举措,都有责任支持和监督有关方面对中央政策的执行落实。 重要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就这样摆在我们面前,关心“黄山市”改名的人,谁也绕不过去,都必须首先正视。看来依法治国不会是讲讲而已了,地名清理整治就是依法纠错纠偏,就是地名规范。改名就会化成本,这次我们这个成本可能要为当年的长官意志而化了,惨痛吧?谁让他们当时弄出三个重名呢?!谁让我们不会珍惜老祖宗遗下的宝贵文化遗产呢?! “生在徽州,前世不修”,唉!苦命的徽州人!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