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交了很多年的公积金,却不知道怎么取现?在合肥,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要经过多少手续?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不同的类别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如果你也有这些疑问,那就在下面的文章里寻找答案吧! 提取条件住房类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2、还住房贷款提取 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 6、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7、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非住房类 1、退休提取 2、大病提取 3、低保户提取 4、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6、外地户口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9、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 合肥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1.大病提取是指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九种重大疾病是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2.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需当前失业连续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的是要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的。 4.外地户口提取需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5.出境定居提取是指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提取是指已经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流程1、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提取材料合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备案单)原件,已备案的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单各一份 5.首付款收据原件,不低于总房价30% 说明: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合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过户后房地产权证原件 5.交易费、契税发票、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原件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 说明: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购房一年以内(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合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租住私有住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4.租赁纳税发票原件,由合肥市地税部门出具 5.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和网上备案确认单复印件一份 6.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7.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当前承租连续满一年 8.家庭无房证明一份,合肥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有效期一个月 说明: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2.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且每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元,提取至百元整。合租自住住房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 租住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4.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当前承租连续满一年 5.房租专用收据原件,由合肥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 说明: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2.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且每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元,提取至百元整。合租自住住房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 租住单位公有住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4.房租专用收据原件 5.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6.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当前承租连续满一年 7.家庭无房证明一份,合肥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有效期一个月 说明: 1.此项提取由单位以集体件形式统一集中办理.转账方式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 2.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且每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元,提取至百元整。合租自住住房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 提取额度及时间可全额提取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4.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5.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购房类提取时限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房一年内办理提取。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租房类提取时限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每年一次提出申请。 ◆◆◆ 合肥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汇总 提取网点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可受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东区铁路分中心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开区管委会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建行三孝口支行服务点:可受理与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徽行长江路支行服务点: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限转账方式为个人住房公积金卡);与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前还款、业务咨询肥东县管理部:可受理肥东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肥西县管理部:可受理肥西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长丰县管理部:可受理长丰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庐江县管理部:可受理庐江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更多详情请见合肥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汇总 (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