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广播电视台现已通过黄山市公共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新闻综合广播广告经营权。 广告经营范围 新闻综合广播节目法定广告时段的广告、特约播出、栏目冠名赞助、合作栏目、公益性广告;各类大型活动受益(不含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指令性宣传、宣传专题片、公益性广告和公告,黄山市广播电视台及频率自身宣传广告)。 新闻综合广播广告经营代理方要合法合规经营,播放的广告内容严格遵循《广告法》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规定。 经营期限、标底价新闻综合广播广告经营代理权经营期限为三年(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 标底价:第一年度万元。备注:投标方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价的按废标处理。 广告经营代理费支付方式新闻综合广播广告经营代理权经营期限为三年。第一年度(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广告经营代理费为中标价。之后,代理费每年按7%递增。 有意者请于即日起至年1月25日14时30分止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登录栏进行用户登记后进行网上报名。 详情请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公告或“阅读原文” 来源:黄山市广播电视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赞赏 |